版权之争,新浪微博不应将焦虑转嫁给用户

【IT时代网编者按】版权之争成了内容平台的新战场,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平台强化管理无可厚非,但如果拿“用户协议”作挡箭牌,就有点不厚道了。


近日,一则用户服务使用协议,让微博陷入一场巨大的舆论漩涡之中。

15日晚间,新浪微博发布了《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用户必须点击“同意”才可以继续使用微博。常常被用户默认勾选同意的协议引起了用户注意,其中“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成为此次争议的导火索。

从协议内容理解,微博上发表的原创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等各种形式在内,都归微博所有了,如果被其他平台未经微博授权转载了,用户还要配合微博维权。

这些协议内容,被舆论理解为,虽然我新浪微博不给你们用户一分钱,但你在我新浪微博上发的每一个文字以及其收益,都归新浪微博所有。这些条款,遭到诸多非议。


随后,新浪微博回应称,创作者对其创作内容享有当然的著作权。但是,用户不能未经新浪微博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也就是说,新的《协议》并非针对微博用户。

但从原版用户协议条款的含义上看,新浪微博确实存了限制用户把微博内容发到第三方平台的心,但这么做不合法也不可行。

明明是自己原创的作品、原创的内容,只是通过微博这个平台进行传播、扩散,版权就无缘无故的归属于微博了,用户权益保障该从何谈起?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修改权、汇编权等。而微博只是提供了发布平台,强行要求作者进行无偿的著作权转让,于法无据,还侵害了作者作为著作权人相应的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由此可见,微博这次单方修改的用户协议,是无效的,是不能用来约束用户的。


虽然新浪微博就此问题作出回应,称用户对自己的原创作品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该条款仅针对未经微博平台同意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行为。这样的回应显然无法彻底消除用户对自己微博版权的担忧。

我们注意到,微博在声明中特别提到“未经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直接抓取用户已经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内容的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

“内容被第三方抓取”,这不免让人联想到近来今日头条和新浪微博之间的纠纷。

今年8月10号,微博官方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在微博发布上述声明之前,头条社区官方已经向头条号作者发布授权开通微博内容源的内测通知。通知显示,开通此功能后,头条号平台将提供技术能力,帮助用户将微博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定期自动发表到今日头条旗下的社交媒体产品——微头条上。

9月10号晚上,今日头条向部分用户发出系统通知,称“今日头条将于近期停止提供新浪微博的账号服务”。再之后,就是微博在《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增加了微博内容的原创独家性。


当今日头条这样咄咄逼人的竞争对手要通过用户授权推出攫取微博内容的竞品的时候,任何人当新浪微博经营者,都会采取一些反制措施。问题是,新浪微博以“用户协议”来限制竞争对手,显然是缘木求鱼。

平台强化管理,对第三方非法抓取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无可厚非。毕竟,自媒体时代仍摆脱不了“内容为王”的铁律,各平台对于优质原创内容、原创作品的争夺,已进入白热化状态。

但是,这也不应成为平台信马由缰、任性妄为的借口,更不能让用户为自己的行为埋单。须知,尊重用户,尊重作者的著作权,也是对优质原创内容、原创作品的的保护。

这对平台来说,或许更为重要。【责任编辑/王俊杰】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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