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一日连发三文痛批微信“抄袭”成风;微信回应:将推原创保护,对“抄袭”坚持零容忍态度

【IT时代网、IT时代周刊编者按】2月1日,新华社连发三文《微信公众号:“1人原创,99人抄袭”缘只为抄成“大号”挣钞票?》《原创者:面对“李鬼”,只能一声叹息》《微信,你真的拿“抄袭”没办法?》,批评微信面对公众号愈演愈烈的内容“抄袭”不作为。对此,腾讯公司发声明回应称,微信团队对于抄袭、假冒等侵权行为始终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已经推出原创保护机制。而面对抄袭泛滥的情景,微信方面是真的没办法还是不作为呢?

微信公众号:“1人原创,99人抄袭” 缘只为抄成“大号”挣钞票?

2月1日电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 而道歉,且要求《每日经济新闻》就不署名使用自家稿件而道歉……“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然而道歉和抄袭仿佛是一对平行线,先抄再删帖道歉。抄袭公众号就这么心安理得。

1月25日下午,网络女性情感专栏作者杨冰阳为自己万余字的文章敲下了句号,“每日坚持不懈地构思、创作、排版、修改,为的是46万忠实粉丝的信任”。

文章发布的同时,超过8个抄袭号同时运作起来,复制、删改、粘贴好不热闹。

“微信公众平台至少有8个冒充我的同名同头像账号,其中更有人持之以恒地抄了我500多期的原创内容。”杨冰阳说,从两年前开始,一个叫“感 情”的微信公号,几乎每天都原封不动地抄袭她的文章,不仅删掉作者姓名,还将每篇文中原作者自称的“娃娃姐”等称呼,一处不落地改为自己的名称“莉莉 姐”。“我才写到435期,但抄我的人把内容拆分成500多期,一眼看上去,很多人还以为我是盗版的呢。”

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上线不到一年,得到粉丝热捧,山寨号也随之而来。曾有粉丝告诉创始人王晓磊,有一个叫“六|神磊磊读金|庸”的微信公号,不仅每期对其原创内容“实况转播”,还故意在头像上做了黄色的“V”,并在介绍中使用“认证资料”等字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自媒体,腾讯自家的媒体也是盗版的受害者。腾讯“大家”以签约方式买断优秀作品版权,首年投入近2000万元,但也因内容精良,文章被抄得遍地开花。“一个月平均有30至40位‘大家’作者投诉文章被盗用。”腾讯“大家”副总编贾永莉说。

当记者在一个公众号原创者群里抛出“列出抄袭你们的公众号名字”的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不用列,把我们排除了,其他都是抄袭的。

真有这么严重吗?记者随机查阅了微信热门榜中的文章,发现不署名、不标注来源就转发的公众号成百上千。

也许,互联网时代的读者不禁要问:有必要那么在乎版权吗?

“原创得不到保护,可怜的创造力正在不断被削弱,每天朋友圈里转的原创优质内容的比例正在快速减少。”王晓磊说,快速抄袭的大号正在凭借庞大的信息量挤压着原创号的生存空间。

互联网分析机构“企鹅智库”曾指出:80%的用户从朋友圈中获取订阅号文章,而非自己从订阅号内筛选。这样的用户习惯,让依靠抄袭积累巨大用户基数的“大号”更容易吸引订户。

的确,像王晓磊这样勤奋高产的作者,目前也仅积累了不到十万的粉丝量,而许多“集百家所长”的抄袭号却早已爬过了百万粉丝门槛。

就在读者一厢情愿地想着“好文章不问出处”,选择性忽略抄袭问题的同时,一大批靠抄袭起家的微信“大号”早已把读者们每一次的阅读、点赞都变成了可观的收入。

来自多家公关公司的报价单显示,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

在微信平台上,抄袭者正在吸吮着原创者的血汗,在这样的环境下原创者的生存空间又有多少呢?

微信,你真的拿“抄袭”没办法?

一个因为知识免费分享而兴盛的平台,却因为“好文章不问出处”的潜规则让无数原创者寒心,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信息平台,应当如何对待知识产权?

“法律对微信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来说明,微信平台在明 知和应知的情况下,如及时撤销存在侵权的内容则没有责任;若接到举报依然不及时撤销,则会附有连带责任。“法律意义上的‘及时’一般被认定为48小时,而 一旦举报的内容紧急则应将‘及时’限定在24小时以内。”杨立新说,从执行层面来看,微信平台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负起的责任还有很多。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运营平台之一,微信面对海量信息和举报,认定侵权和处理举报的确存在一定困难,但这并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微信收获了足够的用户量和知名度,那么在海量信息到达的同时,配套的法律责任也应相应跟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

喻国明认为,微信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事物,其自身不断完善的过程可以有适当的“试错期”,即在一定时间内允许问题的出现,通过问题的不断解决摸索出一套相对规范的制度和运营模式。然而现今微信已经囊括全球近6亿用户,“试错”不应再成为借口。

2014年微信团队发布的数据显示,微信平台每个用户日均阅读量快速增长已达到5.86篇文章,用户最高阅读量达到日均20篇。其中媒体和自媒体贡献的信息,是数亿用户活跃在朋友圈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朋友圈又对微信的整体活跃度举足轻重。

2015年1月底,微信朋友圈广告高调登场。据媒体报道,2014年三季度腾讯对朋友圈广告收入的评估结果是,年收100亿元左右,微信一跃成为优质内容低成本广泛流传的最大赢家。

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微信应该有所作为。《中国企业家》杂志执行主编何伊凡认为:“如果难以通过道德和法律方式解决,完全可以让平台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比如发动群众。”这里所说的发动群众,曾在互联网的另一领域大显神通——电商。

试想,如果电商卖家可以低价出售偷来的货物,无疑能快速吸引足够多的买家,电商平台也能从买卖的繁荣中获益良多。但电商平台必须要对注册商家、交易行为等负连带责任,一旦出现卖家失信行为,这笔账会首先算到平台头上,而非由势单力薄的买家向卖家追责。

“因此,掌握了众多渠道的腾讯、阿里、百度,应负起管理渠道的职责,建立良好的规则体系。”何伊凡认为,淘宝通过用户评价的方式,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信誉问题,微信版权问题可以参照这一思路找到解决办法。

杨立新则认为,互联网领域的一些现行做法,如新浪微博的社区裁判功能等也可以借鉴。

“方法不是没有,那么微信是不能呢,还是不为呢?”一位原创者在微信群提问。

原创者:面对“李鬼”,只能一声叹息

近日,首批广告亮相微信朋友圈引发不小的轰动,同时也让微信营销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同时引人关注的一个现象,便是朋友圈内转发的公众号内容抄袭横行。

“被抄袭也只能跟微信上的大号较真,小号还巴不得你曝光它,增加知名度呢。”“野马财经联盟”的发起人李晓晔说出了原创者维权的现状。

“由于大多数公众号运营者缺少博人眼球的创新文笔,为了获得短期的眼球,他们只能选择抄袭和剽窃”。微信公众号“王杰原”创始人说。以1月末点 爆朋友圈的文章“你真的不了解这个星球--涨姿势的大数据”为例,被泡泡说、新海归精英联盟等6300多个公号频繁转载,然而数据和图片出处无一标注。

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日常使用中,76.4%的用户会使用朋友圈来查看朋友动态或进行分享,每天 朋友圈内仅分享链接内容的次数已经超过30亿次。与网民对公众号内容的巨大需求不匹配的,是原创优质内容的缺乏。而读者对优质内容的“渴求”,和对出处的 “不以为然”,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抄袭行为的蔓延。而抄袭者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只要粉丝不在乎。

“三两白酒,二百稿费,一声道歉。”“仕图”创始人汤涌这样总结自己向很多大号维权的最终成果。他曾向盗用者私信抗议、当面约见等,但“江湖的事情最终都被以江湖的方式解决了”,道歉付稿费、打“亲情牌”、“请你喝顿酒得了”……

他也曾百折不挠地向腾讯微信平台举报抄袭。“自打发现被抄袭的那刻起,我就开始疯狂地点击手机右上角的‘举报’。”他说,然而一整天过去,手机屏幕都快点出划痕了,也依然只有十分之一的举报被受理,更多的转发和抄袭仍在持续。

类似的经历,几乎每个被抄袭的原创者都有过。寄希望于微信平台能够删除抄袭者,是他们起初共同的做法。但举证难、处理慢、删除少、惩罚轻,这“四座大山”慢慢让举报者认清了现实。再加上高昂的协调和申诉成本,投诉维权变成一件性价比很低的事情。

原创类机构也试图以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被侵权者从抄袭者那里讨回公道并非难事,但困难就在上法庭之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枫说:“现有的法律程序对维权方来说并不有利,程序要求举证方需要在第一时间将全部侵权证据到公证处实时公证,否则一旦抄袭方删除证据,即使你有截图等证据也难以起诉。”

一个媒体原创公号的负责人晒出了“公证经”:当发现有另一家媒体原封不动地抄袭了自己独家所发的评论、图片、图表甚至视频等内容后,就派出一位 熟悉流程的得力编辑前往公证处。从卸载APP,重新下载安装,打开页面,演示双方的内容,到证明自己是首发,对方是抄袭,再到填写各种表格,打印相关材 料。且不说公证费不菲,单是这些顺利按程序公正,就耗费了3个多小时。

“投入和付出太不对等了。”腾讯“大家”副主编贾永莉也在诉讼碰壁后放弃了法律途径。“如果每起抄袭都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光赔偿就能弥补我们一年的稿费支出了,但其所带来的时间成本是全员全年无休地往返于公证处和法院之间,那我们的作者和读者怎么办?”

连机构都感叹维权难,难怪汤涌等个人原创者只能哀嚎:“发薪日之前连公证费都出不起啊。”原创者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抄袭者们享受着一块法外之地。

面对日益猖獗的微信抄袭,姚克枫认为,原创者可以通过结成联盟共同维权来降低成本,或是把所有版权直接授权给律师的方式进行维权。

“但是最关键的还要看微信平台是否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

微信回应“抄袭不作为”:微信开启原创保护内测

针对新华社发文批评微信面对公众号上的大范围“抄袭”不作为事件,微信团队昨日回应,微信已开始原创保护内测,将来会更完善。

“新华社的小伙伴发了三篇文章,说微信公众平台上的抄袭现象。说得好,抄袭的确是人神共愤,是对原创作者无耻的偷窃行为。微信作为平台,坚决抵制这种行为。”昨日,微信团队回应,1月22日,微信公众平台已上线“原创声明”功能,申请了原创声明的文章群发成功后,微信的原创声明系统会对其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转发时,系统会自动标明出处。

声明指出,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得到重视和保护的今天,“李逵”碰见“李鬼”的闹剧虽然还存在,但是想不劳而获的结果,往往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微信团队对于抄袭、假冒等侵权行为始终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早在2014年4月,《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的出台,就正式对微信公众账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首次出现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据悉,目前微信公众平台每周要处理用户举报抄袭的案例超过200件。

声明称,不管是微信公众号,还是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均有侵权举报的入口。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相关公众账号或个人账号侵犯了合法权益,可以按照相关指引进行侵权举报材料提交。

【IT时代网、IT时代周刊编后】新华社的三篇文章中,对微信抄袭现象进行了详总结和控诉。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不管官方媒体的发威多么有效,也不管微信团队的回应多么及时,打击微信抄袭现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微信公众平台算是新生事物,目前还属于版权保护与监管的盲区,让原创作者维权难,抄袭者“违法”成本几乎为零。再加上读者往往只关心公众号的内容,却很少关注来源何处。再加之巨额利益的驱使,微信公众号想不成为抄袭者的天堂都很难。【责任编辑/李响】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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