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网络文学搅局者不重要,IP能不能变现还没闹明白呢

【IT时代网、IT时代周刊锐观察】据媒体近日报道,阿里文学首次召开战略发布会,宣布将以移动阅读为突破口,推出开放版权战略,还与多家内容商达成战略合作,正式吹响大力进军网络文学市场的号角。

至此,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这三家被称之为“BAT”的互联网三巨头,继前不久在车联网领域聚首后,再一次在网络文学领域碰了个照面。

看似没有任何文学基因、因为电商血统而商业范儿浓郁的阿里,最后入场网络文学,能有好果子吃吗?

用开放版权来对抗垄断?

在此次战略发布会上,阿里文学透露出了两个信息。

其一是阿里文学与新浪阅读、塔读文学和长江传媒达成合作,将在微博自媒体平台的作品互动传播、新锐作者的联合签约培养、依托大数据的作品定制出版,以及影视和游戏IP衍生等多方面展开合作。

其二则是阿里公布了版权合作政策,表示将仅针对电子版权签约,不强行控制作品其他版权。非作者自愿情况下,阿里文学不与作者签署委托创作、版权转让、绑定人身的长约等合约。而作品的出版、动漫改编、游戏改编、影视改编的版权利润也将全部让利给合作方。

这两个信息中,其实都指向了一个关键词:IP,即知识产权,或者更明确地说是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

阿里文学此举,直接把箭头指向了占据网络文学半壁河山的腾讯。在目前网络文学市场上,腾讯文学一家独大,并在版权主推独占方式。而这种独占方式,则是从 盛大文学继承而来。一个背景是今年初,腾讯文学和盛大文学联合成立的新公司“阅文集团”正式挂牌,由此占据了网络文学市场的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与之对应 的是百度在去年年底,对纵横中文网、熊猫看书、百度书城等网络文学品牌和内容进行整合,成立百度文学。

阿里文学总编辑周运就指出,此前的网络文学竞争,大家的做法是通过砸钱控制版权,在版权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并把内容和用户聚集在自己的“围墙”内,最终比拼的就是各自所拥有的资源;而阿里文学要换个玩法。

这个玩法,其实并不复杂,就是开放的版权合作。其目的性亦很明确,周运除了没点名外,已经非常直言不讳了:“网络文学业内已经出现一个很大的‘巨无霸’,不管做什么动作都绕不开它。我最担心的是在内容产业上出现垄断,而如何破除垄断,只能通过开放的方式来消除影响。”

然而,其实不管BAT们各自在版权上使用怎么样的模式来笼络网络文学的创作者们,它们的核心思路其实都是一样的:即围绕知识产权,打通文学、游戏、影视等泛娱乐产业链。

毕竟,BAT们都很清楚,仅仅是网络文学的营收,做到极致也是蝇头小利。

阿里的文学产业链起点

数据显示,我国手机阅读活跃用户达4.9亿,其中网络小说占了全部阅读门类的60%,手机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4.4%。网络文学已成为与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同等重要的主流互联网应用。

但在这个看起来很强大的数据背后,则是一个被有意忽略的事实。易观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收入规模达46.3亿元,预计在2015年整体 市场规模将突破 70亿元。而2014年百度全年营收为490亿元,腾讯为789亿元,阿里为762亿元,也就是说,网络文学整体市场规模还不到腾讯和阿里营收的 1/10。

相比网络游戏和网络购物在2014年的1108亿和2.8万亿市场规模,网络文学更是一个小兄弟。尤其要注意的一点是,腾讯和阿里分别是中国网游和网购领域执牛耳者。

做小生意的目的是为了给大生意创造蓝海,一个业内人士如此和笔者表述:去看看阿里的布局就很明白了。

除去阿里系中作为给网络文学引流、拥有2亿用户的新浪微博和日活跃用户超过1亿的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浏览器UC,真正能够让网络文学的IP变现的其实是血 统更加纯粹的阿里文化产业链。在影视改编支持上,阿里文学可与阿里影业、光线传媒、华谊兄弟等公司达成合作关系,游戏改编资源则有网游联运平台九游等。

这个衍生品的构架,基本上囊括了网络文学在当下中国市场最具掘金能力的产业链范畴,所谓版权开放,其实周运也解释的非常明白,即与合作伙伴合力打造 IP,这方面的合作即包括传统的出版图书、网络原创作品的版权合作及推广,也包括自有作品版权的衍生合作,还有与合作者一起联合打造和推广顶级IP。其目 的,也只是在当下阿里并不握有强有力IP的大背景下,建立一个对抗腾讯文学的统一战线。

“但真正最终用于版权周边开发这个大金矿的,其实依然是阿里系链条上的企业们。”业内人士指出:“仅仅看阿里在影视上的布局,即可知道阿里的布局有多 猛。”3 月4 日,阿里巴巴集团斥资近24 亿元入股光线传媒,成为其第二大股东。至此,阿里系已经成功构建了一个从内容原创(阿里影业、华谊)到发行、分销、传播(光线、优酷土豆、新浪微博)再到 终端(魅族)的强大文化传媒矩阵。

而在这个文化传媒矩阵之上,还缺少一个原创IP的泉眼,阿里文学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宣告出世,其实都是有预谋的。

再美的模型也有软肋

盗版不是阿里文学的威胁,甚至腾讯文学也不是它的大敌,对于阿里文学来说,如何让现在的文化矩阵产业链能够运转起来,实现IP的真正变现,才是它的软肋。

有媒体报道称,当初《甄传》的改编版权只卖了30万元,但电视剧《甄传》卖给电视台,一集的价格就是300万元,整部电视剧卖给乐视的独家网络版权是2000万元,翻了67倍。

据前景广告数据统计,目前网络小说和游戏改编剧已占据市场剧目的近50%。而伴随着改编热,热门小说的版权价格也水涨船高。2013年下半年,一部热门 网络小说的版权价格约100万元,而现在普遍涨至200~500万元不等,一些点击率极高的网络小说甚至能卖到千万元,与过去相比翻了数十倍。

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IP的重要性。可另外还有一个传闻,在阿里最终决定要投资盛大文学时,被当时的阿里高层否决了。而据外界分析,这一决断的一个理由是,盛大文学估值6亿美元太贵了。最终,是腾讯文学斥资40亿~50亿人民币整合盛大文学。

当初盛大网络,其实也做过类似阿里的布局,手握80%左右网络文学IP的盛大文学,加上盛大游戏、有湖南卫视参与的盛视影业以及夭折了的盛大盒子,其实 也是一个看起来荟萃了当时最精锐文化产品制造力的文化产业链矩阵。可结果呢?十年时间也没开发出卖座的产品,只能大批量对外进行IP销售。截至2014年 底,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游戏动漫领域也出现了大量网文高价授权的案例。其中有大量的IP,就出自盛大文学。

“可问题是,这些销售并没有造成网络文学衍生产品的繁荣。”业内人士指出:或许手游领域好一点,但影视、动漫乃至玩具市场,其实都还几乎是死水一潭,只 见风吹,不见草长。一个客观原因是,大量的网络文学作品本身就是同质化的,局限于玄幻、盗墓和穿越题材,甚至有政策限制的风险。

不过阿里可能还有一个后招。尽管周运表示,马云给了文学业务很大的自主权,不需要过多和电商经验纠葛在一起。但实质上,阿里文学更为现实的变现途径或许 就是阿里的电商领域,通过网络文学IP衍生出来的玩具、图书等周边,将可能成为自营产品极少的阿里电商中,一个全新的阿里自营电商体系,而且即使提供IP 给它扶植起来的淘品牌,以流量和版权入股,也可能成就一番天地。

这或许是阿里在整个网络文学产业链矩阵中最有潜力和底气的一环,尽管它至今还没显露出企图。【责任编辑/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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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T时代网、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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